中華民國刑法 第216條 ↗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行使第二百一十條至第二百一十五條之文書者,依偽造、變造文書或登載不實事項或使登載不實事項之規定處斷。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有罪判決比例
87.1%有罪2,266/2,601 筆同類裁判結果紀錄有期徒刑中位數
1年1個月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443 個可歸屬刑項要核對傳送目的、對象及作為文書使用的具體方式。單純保存、展示與法律上的行使,不能只靠檔案傳送標籤決定。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北部法院 · 1,4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1年1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1年1個月 至 1年2個月
本組範圍:4個月 至 2年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個別宣告刑,排除定應執行刑與緩刑期間;月又日以每月30日近似顯示。
有效樣本:390 個刑項
北部法院 · 1,4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390 個刑項
北部法院 · 1,4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390 個刑項
北部法院 · 1,4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390 個刑項
北部法院 · 1,4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有效樣本:1,446 筆裁判結果
中部法院 · 520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1年1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1年 至 1年2個月
本組範圍:6個月 至 1年6個月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個別宣告刑,排除定應執行刑與緩刑期間;月又日以每月30日近似顯示。
有效樣本:23 個刑項
中部法院 · 520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3 個刑項
中部法院 · 520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3 個刑項
中部法院 · 520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3 個刑項
中部法院 · 520 筆同類裁判結果
有效樣本:520 筆裁判結果
南部法院 · 590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1年1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1年 至 1年2個月
本組範圍:6個月 至 2年4個月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個別宣告刑,排除定應執行刑與緩刑期間;月又日以每月30日近似顯示。
有效樣本:26 個刑項
南部法院 · 590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6 個刑項
南部法院 · 590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6 個刑項
南部法院 · 590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6 個刑項
南部法院 · 590 筆同類裁判結果
有效樣本:590 筆裁判結果
依承審法院所在地分組,包含所屬簡易庭;不是當事人住址。北部含北北基、桃竹宜;中部含苗中彰投雲;南部含嘉南高屏;東部含花東;離島含澎金馬。差異不代表法院優劣。同案同人同情境合併,不同罪次不重算人次。不受理與免訴另列,不能當作無罪或個案預測。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多名被告或多次犯罪;同類裁判結果與個別刑項分開計數,不代表不重複案件或人數。
保存完整版本與來源,列製作、簽名、修改、提交與收受的時間角色。內容不實、冒用名義與有無授權不同,不能只看到資料錯誤就概括認定。
電子文件保留原檔與往來,帳務對回交易憑證。多個版本應標差異與使用時點,不把事後修正當成當時文件;實際交付的範圍與他人如何使用,也應盡可能核對。
更正可說明後續處理,不當然改變先前製作使用的事實。區分原有授權、知悉時間、更正方式與是否已有人依文件決定。
不要重製舊文件、倒填日期或要求配合不實說法。保存版本與真實時間,讓律師評估意義;涉及交易損失、公司與刑事責任時分別整理,不因某一方接受更正,就推定所有法律問題已經解決。
多項行為與罪數處理不同。應讀判決主文及處斷關係,不能將製作頁和行使頁的刑期自行相加。
保存原件或可確認來源的版本、授權往來及使用時間。不要修改原始紀錄;內容真假、製作權與實際用途分開整理。
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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