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全部判決資料 / 名譽與隱私 / 名譽受損賠償
跳到統計內容

名譽受損求償,通常判賠多少?

名譽受損求償,通常判賠多少?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民法 第184條 ↗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195條 ↗

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第2項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3項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46.4%全部或部分獲支持3,596/7,749 筆同類請求

名譽侵害判賠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6,795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

對方說了難聽的話,就能請求精神賠償嗎?

要保留言論完整脈絡、傳播範圍及權益受損情形。具體事實指述、評論與單純衝突不同,不由文字片段直接估價。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6,795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0 元

中間一半:0–20,000 元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3,73555.0%
1–100,000 元
2,72740.1%
100,001–1,000,000 元
3154.6%
超過 1,000,000 元
180.3%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7,749 筆同類請求

全部遭駁回
3,72148.0%
程序終結
60.1%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3,59646.4%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4265.5%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本件案號字別區分通常、簡易及小額程序;程序曾經轉換時,以本件案號為準。全部或部分獲支持均計入支持。案號無法分類、結果不明、程序終結,及有效結果少於30筆的組別不納入比較。程序與爭議金額、案件類型有關,數字差異不代表改用某種程序就會提高勝訴機會。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不同請求;這裡只按本情境的同類請求或救濟分別計數,不是所有訴訟案件的件數。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權利被侵害,先保存什麼?

保存內容、發布位置、日期、可見對象與往來,再整理權利來源及使用方式。著作、商標、秘密資訊、名譽與肖像範圍不同,不能只用「未經同意」作結論。

網路資料可能修改,應保留完整脈絡與可核對資訊。取證仍須合法,不要為證明侵害而散布敏感內容,反而擴大傷害;對方何時、如何使用,也應盡可能具體記錄。

除了賠償,還想停止使用或移除,怎麼說清楚?

把金錢與停止使用、移除或返還需求分列,說明各自內容與範圍。賠償金額、實際損失與對方獲利不是同一概念,應按主張提出資料。

協商時確認平台、版本、期限與後續使用安排。收款不代表內容全面移除,移除也不表示責任已解決;對外轉載或第三方保存的部分,也需區分哪些是對方實際能處理的範圍。

要求移除、停止使用和賠錢,是同一個結果嗎?

不是。這頁金額不能代表內容已刪除或侵害已停止;應另確認你提出哪些救濟及其範圍,不能把判賠當成完整處理進度。

證據應保留什麼,才不只剩一張截圖?

保存合法取得的原始連結、時間、完整內容及授權往來,分清權利與損害。不要為蒐證再次公開不必要個資或機密內容。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把問題說清楚,讓下一步更有方向

看過相似案例,
再談你的具體情況。

哪些事實可能影響結果?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把最在意的問題與目前進度告訴我們,一起釐清可行的處理方向。

和張哲豪律師討論

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權利歸屬與授權範圍
  • 具體使用或揭露內容及時間
  • 損失依據與停止移除往來

延伸問答

這個情境,你還想了解什麼?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留下你的問題

暱稱與留言經審核後公開。請勿填寫姓名、電話、地址、案號或他人個資;需要討論個別文件,請私下聯繫律師。留言不代表接受委任,若有期限請直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