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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文或文字圖畫被控誹謗,通常怎麼判?

貼文或文字圖畫被控誹謗,通常怎麼判?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 第310條 ↗

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2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第2項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3項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中華民國刑法 第311條 ↗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誹謗的真實性抗辯、合理查證與公共利益,須一併依憲法法庭112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理解。 閱讀依據 ↗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有罪判決比例

67.7%有罪2,282/3,372 筆同類裁判結果紀錄

拘役中位數

30 日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965 個可歸屬刑項

有期徒刑中位數

3個月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221 個可歸屬刑項

單獨罰金中位數

10,000 元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金額127 個可歸屬刑項
  • 記載緩刑1.9%25/1,313 筆刑項
  • 記載得易科罰金99.7%1,182/1,186 筆刑項
查看完整數據 ↓

網路負評,就都是文字誹謗嗎?

具體事實指述、意見評論與公共利益等問題要分清。保留完整貼文與依據,不將負評星數或單句直接當犯罪判斷。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法院對本罪的裁判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3,372 筆同類裁判結果紀錄

有罪
2,28267.7%
無罪
3279.7%
不受理
65419.4%
免訴
90.3%
同一人有不同裁判結果
1003%

可歸屬的個別刑罰

本圖有效樣本 1,313 個刑項

有期徒刑
22116.8%
拘役
96573.5%
單獨罰金
1279.7%
無期徒刑
00%
死刑
00%

刑項不是人數;不含定應執行總刑,不能把多罪刑期相加當作個案刑期。

有期徒刑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221 個可歸屬刑項

中位數 3個月;中間一半 2個月–3個月。

6 個月以下
21798.2%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31.4%
超過 1 年至 3 年
10.5%
超過 3 年至 5 年
00%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00%
10 年以上
00%

拘役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965 個可歸屬刑項

中位數 30 日;中間一半 20–40 日。

20 日以下
28229.2%
21–40 日
49651.4%
超過 40 日
18719.4%

單獨罰金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127 個可歸屬刑項

中位數 10,000 元;中間一半 7,000–15,000 元。

1 萬元以下
8163.8%
超過 1 萬至 10 萬元
4636.2%
超過 10 萬、未滿 300 萬元
00%
300 萬元以上
00%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本件第一審案號字別分為通常訴訟與簡易判決分案;「易」仍屬通常訴訟,案號不能判斷是否採簡式審判。僅比較原已整理且可歸屬本情境的刑項;上訴、更審及未對應字別不包含。簡易判決本身有法定適用條件,各組案件組成不同,不能用來推論改走某程序就會減刑,也不是有罪率比較。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這組只比較同一類、可歸屬的個別刑項;刑項數不是判決份數或人數。判處有期徒刑也不表示一定入監服刑,緩刑或易科情形須另外看。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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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案件,原話以外還要看什麼?

保存完整貼文、對話、位置、可見範圍與前後事件,確認是事實陳述、意見或其他情境。截一句話可能無法呈現對象、脈絡與爭議。

主張有所依據時,整理發言當時資料與查證,不只事後補找支持。轉貼與自己撰寫角色不同,也保存附加文字與範圍;內容是否涉及公共議題等背景,亦應依具體情況說明。

刪文、澄清或道歉後,還要注意什麼?

保留必要證據,記錄刪除、澄清或修正內容與時間。這可能影響後續處理,不代表全部爭議必然消失,仍需確認具體請求。

和解要核對貼文、平台、當事人與金錢及非金錢安排。避免道歉反駁時再公開敏感內容、擴大傳播或加新指控;停止擴大與釐清原事件可以分開處理,履行安排也應留下可核對紀錄。

刑事無罪,就一定沒有民事責任嗎?

刑事要件與民事權益侵害的判斷不同;本頁也沒有推算內容移除或民事判賠。金額與停止侵害需另看相應請求。

想保留證據,怎麼避免再擴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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