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刑法 第358條 ↗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有罪判決比例
70.4%有罪451/641 筆同類裁判結果紀錄拘役中位數
30 日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45 個可歸屬刑項知道憑證與獲得授權不同;要核對登入範圍、期間及行為方式。曾經可以使用,不等於離職或授權終止後仍可使用。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2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2個月 至 3個月
本組範圍:2個月 至 6個月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個別宣告刑,排除定應執行刑與緩刑期間;月又日以每月30日近似顯示。
有效樣本:9 個刑項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30 日中間一半落在 27.5 日 至 45 日
本組範圍:15 日 至 50 日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拘役天數,緩刑期間不加入。
有效樣本:7 個刑項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10,0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10,000 元 至 10,000 元
本組範圍:10,000 元 至 10,000 元
只計法院實際宣告的本項罰金;易科罰金日額、沒收與賠償不包含。未有數值不代表罰金為0。
有效樣本:1 個刑項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17 個刑項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17 個刑項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16 個刑項
通常訴訟分案 · 275 筆同類裁判結果
有效樣本:275 筆裁判結果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2.5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2個月 至 3.75個月
本組範圍:2個月 至 4個月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個別宣告刑,排除定應執行刑與緩刑期間;月又日以每月30日近似顯示。
有效樣本:6 個刑項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30 日中間一半落在 21.25 日 至 40 日
本組範圍:5 日 至 50 日
只計本情境可歸屬的拘役天數,緩刑期間不加入。
有效樣本:18 個刑項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中位數
9,0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8,000 元 至 12,500 元
本組範圍:8,000 元 至 20,000 元
只計法院實際宣告的本項罰金;易科罰金日額、沒收與賠償不包含。未有數值不代表罰金為0。
有效樣本:4 個刑項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8 個刑項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8 個刑項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有效樣本:24 個刑項
簡易判決分案 · 146 筆同類裁判結果
有效樣本:146 筆裁判結果
依本件第一審案號分案字別分組;「易」仍屬通常訴訟,案號不能認定是否採簡式審判。兩種程序的適用要件不同,結果差異不能推論改走某程序就會改判。同案同人同情境合併,不同罪次不重算人次。不受理與免訴另列,不能當作無罪或個案預測。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多名被告或多次犯罪;同類裁判結果與個別刑項分開計數,不代表不重複案件或人數。
列取得方式、設備或帳戶權限、內容情境與後續轉傳。取得、留存、修改與散布是不同階段,不能只看資料最後在誰手上。
保留授權、登入通知、原檔與往來,不為證明事件再次擅自存取或大量複製。私人內容的蒐證應注意合法與必要範圍;不同人不同時間的行為,也需分開核對,避免誤把持有等同全部參與。
安全與防擴散可以先處理,例如保存必要證據後,透過管道要求移除。刑事則釐清行為、權限與證據,目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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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要件與民事權益侵害的判斷不同;本頁也沒有推算內容移除或民事判賠。金額與停止侵害需另看相應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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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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