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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退貨後不退款,通常能判回多少?

網購退貨後不退款,通常能判回多少?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消費者保護法 第19條 ↗

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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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但通訊交易有合理例外情事者,不在此限。

第2項前項但書合理例外情事,由行政院定之。

第3項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一項七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一項七日期間起算,已逾四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第4項消費者於第一項及第三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第5項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消費者保護法 第19-2條 ↗

第1項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個別磋商外,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個別磋商外,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處所取回商品。

第2項企業經營者應於取回商品、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或解除服務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

第3項契約經解除後,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全額支持

46%同一項金錢請求23/50 筆可配對請求

部分支持

8%同一項金錢請求4/50 筆可配對請求

未判准金額

46%同一項金錢請求23/50 筆可配對請求

網購退款金額

15,680 元有判准金額的中位數(不含零元)33 個請求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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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網路購物都能無條件退嗎?

通訊交易原則上有法定解除權,但有合理例外;不能把「網路下單」四個字當成所有商品或服務都適用的保證。

資料範圍

以原告最後提出的本項請求額分組,不是法院判賠額,也不是每人的金額。不限定時保留全部原有樣本;選定級距只計請求額可辨的同類請求,不能代表全部同類糾紛。各圖有效樣本可能不同,少量樣本的比例容易波動。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66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3451.5%
本項實體請求被駁回
3248.5%
程序終結(未作實體判斷)
00%

網購退款金額分布(不含零元)

本圖有效樣本 33 筆可配對判准金額紀錄

1–100,000 元
2987.9%
100,001–1,000,000 元
412.1%
超過 1,000,000 元
00%

10 萬元以下|目前這項請求的法院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44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2250%
本項實體請求被駁回
2250%
程序終結(未作實體判斷)
00%

網購退款金額分布(不含零元)

本圖有效樣本 22 筆可配對判准金額紀錄

1–100,000 元
22100%
100,001–1,000,000 元
00%
超過 1,000,000 元
00%

超過 10 萬至 100 萬元|目前這項請求的法院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5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5100%
本項實體請求被駁回
00%
程序終結(未作實體判斷)
00%

網購退款金額分布(不含零元)

本圖有效樣本 5 筆可配對判准金額紀錄

1–100,000 元
120%
100,001–1,000,000 元
480%
超過 1,000,000 元
00%

超過 100 萬元|目前這項請求的法院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1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00%
本項實體請求被駁回
1100%
程序終結(未作實體判斷)
00%
超過 100 萬元|本項判准金額:完整分布(含真實零元)

超過 100 萬元|本項判准金額:完整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1 筆可配對判准金額紀錄

這是可配對判准金額的完整分布,包含確實的零元;不以其中位數代表獲支持後能取得多少。

完整分布(含零元):中位數 0 元;中間一半 0–0 元。

0 元(本項可配對判准額)
1100%
1–100,000 元
00%
100,001–1,000,000 元
00%
超過 1,000,000 元
00%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退款前,要留下哪些交易與履約資料?

保存訂單、付款、商品服務說明、契約與聯絡,按時間記下交付、發現問題與提出要求日期。退款原因是瑕疵、未提供、取消契約或其他事項,會影響方向。

商品保留必要現況,服務列已用與未用部分。不只留下廣告標題或客服最後一句;完整承諾、限制與履行情形,才方便核對責任,也能說明要求退款的具體範圍。

業者只願退一部分,怎麼評估?

請業者說明扣款項目與依據,再對照已提供的商品、課程或服務。總付款、已用價值、費用扣除與另行損害不同,不能只比較退款比例。

同意協商前確認退費時間、方式與是否放棄其他權利;不同意則保留具體理由與往來。商家停業或無力付款時,紙上同意退款與實際收回款項不同,也要評估後續處理與必要文件。

我只口頭說不要,足夠嗎?

消保會說明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行使解除權;應保留通知、發送與交運資料,並核對收受日期及業者告知。

商品有瑕疵和單純改變心意,要看同一頁嗎?

兩種請求依據與問題不同。若重點是品質不符、退款或減價,改看瑕疵商品頁;不要把退貨比例當作所有退款爭議的結果。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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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訂單、收受日期與交易方式
  • 解除通知、退件及送達紀錄
  • 商品狀況與例外告知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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