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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到瑕疵商品要求退款,通常怎麼判?

買到瑕疵商品要求退款,通常怎麼判?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民法 第354條 ↗

第1項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

第2項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民法 第359條 ↗

買賣因物有瑕疵,而出賣人依前五條之規定,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但依情形,解除契約顯失公平者,買受人僅得請求減少價金。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38.2%全部或部分獲支持91/238 筆同類請求

瑕疵商品退款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216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

有瑕疵,就一定能退回全部價款嗎?

解除或減少價金涉及不同要件,法條也保留解除顯失公平時的限制。應確認瑕疵內容與所選救濟,不能只依「有瑕疵」三字推定全額退款。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216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0 元

中間一半:0–39,625 元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13863.9%
1–100,000 元
3114.4%
100,001–1,000,000 元
3516.2%
超過 1,000,000 元
125.6%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238 筆同類請求

全部遭駁回
13858.0%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9138.2%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93.8%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退款前,要留下哪些交易與履約資料?

保存訂單、付款、商品服務說明、契約與聯絡,按時間記下交付、發現問題與提出要求日期。退款原因是瑕疵、未提供、取消契約或其他事項,會影響方向。

商品保留必要現況,服務列已用與未用部分。不只留下廣告標題或客服最後一句;完整承諾、限制與履行情形,才方便核對責任,也能說明要求退款的具體範圍。

業者只願退一部分,怎麼評估?

請業者說明扣款項目與依據,再對照已提供的商品、課程或服務。總付款、已用價值、費用扣除與另行損害不同,不能只比較退款比例。

同意協商前確認退費時間、方式與是否放棄其他權利;不同意則保留具體理由與往來。商家停業或無力付款時,紙上同意退款與實際收回款項不同,也要評估後續處理與必要文件。

修過、換過或已退一部分,怎麼列請求?

把交付、發現問題、通知、修換及退費按日期排列,分清仍主張的金額。這是核對目前請求的範圍,不是已量測某次維修增加多少勝算。

想保留商品但降低價格呢?

這是減少價金的另一個問題,應看減價頁。退款額、減價額與額外損害也不能全部當成同一種「賠償」。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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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約定品質與問題證明
  • 通知、檢測及修換過程
  • 付款、退費與退還商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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