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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判決資料 / 欠款、債務糾紛 / 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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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本票沒有債權,法院通常怎麼判?

主張本票沒有債權,法院通常怎麼判?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票據法 第13條 ↗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但執票人取得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票據法 第14條 ↗

第1項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以惡意或有重大過失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票據上之權利。

第2項無對價或以不相當之對價取得票據者,不得享有優於其前手之權利。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本票債權不存在主張獲支持

70.3%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3,206/4,563 筆同類請求結果
查看完整數據 ↓

已收到本票裁定,還能爭執債權嗎?

本票裁定與確認票據債權是否存在的訴訟不是同一層審查。先分清簽名、交付、擔保原因與還款爭議,並留意送達時間。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4,563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3,20670.3%
本項實體請求被駁回
1,35029.6%
程序終結(未作實體判斷)
70.2%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本件案號字別區分通常、簡易及小額程序;程序曾經轉換時,以本件案號為準。全部或部分獲支持均計入支持。案號無法分類、結果不明、程序終結,及有效結果少於30筆的組別不納入比較。程序與爭議金額、案件類型有關,數字差異不代表改用某種程序就會提高勝訴機會。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不同請求;這裡只按本情境的同類請求或救濟分別計數,不是所有訴訟案件的件數。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票據爭議,除了本票或支票還要看什麼?

核對票面、簽名、金額、日期、持票人與交付原因,再接上原交易或借款往來。是否真正簽發、債務是否已清償,以及持票人如何取得票據,是不同問題。

若有換票、部分付款或多人簽名,把每張票與每筆付款對應,不只看最後一張金額。照片可協助初步討論,但原件位置及完整正反面也要確認。

收到法院文件,先做哪件事?

確認文件是裁定、起訴資料、支付命令還是執行通知,記下收受日期並保留信封。不同程序的異議與期限不同,不能只用「我不欠錢」回應所有文件。

準備票據、相關約定、還款證明與先前法院文件,讓律師確認目前程序與可行處理。提出爭執也不當然等於執行已停止,是否需另作聲請應一起核對,避免錯過處理時機。

提起爭議後,執行會自動停下來嗎?

不能預設自動停止。異議訴訟與停止執行另有規定;保留執行通知及送達日,及早核對可採的程序。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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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事實可能影響結果?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把最在意的問題與目前進度告訴我們,一起釐清可行的處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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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票據正反面及簽署身分
  • 交付原因、流轉與清償紀錄
  • 裁定、起訴或執行通知的送達日

延伸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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