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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強制猥褻,通常會判多久?

加重強制猥褻,通常會判多久?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官方原文核對:2026-10-08;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裁判結果

86.3%有罪749/868 筆裁判結果

有期徒刑中位數

3年6個月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1,932 個刑項
查看完整數據 ↓

2021-08至2026-07 · 司法院公開裁判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罪有期徒刑刑期

本圖有效樣本 1,932 個刑項

中位數 3年6個月

中間一半:3年2個月–4年

6 個月以下
00.0%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140.7%
超過 1 年至 3 年
44823.2%
超過 3 年至 5 年
1,46575.8%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50.3%
10 年以上
00.0%

已宣告的緩刑期間

本圖有效樣本 111 筆裁判結果

中位數 48.00 個月

中間一半:36.00–60.00 個月

6 個月以下
00.0%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00.0%
超過 1 年至 3 年
3935.1%
超過 3 年至 5 年
7264.9%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00.0%
10 年以上
00.0%

法院對本罪的裁判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868 筆裁判結果

無罪
9811.3%
免訴
10.1%
有罪
74986.3%
不另為無罪諭知
20.2%
不受理
182.1%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只比較判決明載認罪或否認、且有本罪有期徒刑的刑項;同案多次犯罪分開計算,包含緩刑,並非實際服刑時間。未遂、減刑事由與案件情節也可能不同,兩組差距不等於認罪能固定減刑。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這組只比較同一類、可歸屬的個別刑項;刑項數不是判決份數或人數。判處有期徒刑也不表示一定入監服刑,緩刑或易科情形須另外看。

這些數字包含什麼?

刑期按本罪名可單獨歸屬的刑項計算;不把合併執行刑或其他罪名複製進來。同案不同被告各計一筆,同一被告部分有罪、部分無罪不重複當成兩人。

這個情境還有哪些重要問題?

為什麼同一罪名的刑期差距這麼大?

法院不只看罪名,也會分辨是否未遂、犯行次數、被害人的年齡與身心狀況、強制手段及具體損害。二人以上共同、攜帶凶器等加重情形與普通類型不同;成年人故意對兒少犯罪也可能涉及特別規定。圖中的單項刑期不包含把多次犯行合併後的執行刑,不能把中位數直接當成整案刑度。

對於是否違反意願有爭議,要釐清什麼?

重點是行為當時的意願、是否能抗拒,以及證據能否支持各項構成要件。事前曾交往、曾同意其他行為或事後仍有聯絡,都不能單獨推定本次同意。應保留訊息原始紀錄、時間順序、就醫與證人資料,不在公開留言張貼私密細節;被害人與被告的案件準備也不能用同一套假設處理。

和解以後是不是不會被判刑?

和解、賠償與犯後態度可能供法院量刑審酌,但不等於犯罪事實消失,也不是一定緩刑的保證。本頁顯示的是裁判已記載的結果;緩刑或易科條件篩選呈現同類結果的分布,不是完成某個動作就能減刑多少的公式。

資料來源

司法院公開裁判 ↗ · 如何理解統計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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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時間整理的事實與原始證據
  • 最在意的問題與希望處理的目標

延伸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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