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 第25條 ↗
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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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項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利用第二條第二項之權勢或機會而犯之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第2項前項之罪,須告訴乃論。
官方原文核對:2026-10-08;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判決有罪
69.7%可辨識裁判結果中的有罪比例1,226/1,759 筆被告裁判結果有期徒刑中位數
3個月一半可辨識的此類數值不超過這個數字777 個可歸屬刑項拘役中位數
40日一半可辨識的此類數值不超過這個數字760 個可歸屬刑項單獨罰金中位數
5,000元一半可辨識的此類數值不超過這個數字3 個罰金刑項2021-08至2026-07 · 司法院公開裁判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判決明載認罪 · 180 個同類刑項
3個月有效樣本:180 個刑項
判決明載否認 · 156 個同類刑項
4個月有效樣本:156 個刑項
只比較此情境中判決明載認罪或否認、且有本罪有期徒刑的刑項;同案多次犯罪分開計算,包含緩刑,並非實際服刑時間。未明載認罪態度的刑項不在兩組內,兩組也不是全部案件。適用法條、未遂、減刑事由與案件情節仍可能不同,差距不等於認罪能固定減刑。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這組只比較同一類、可歸屬的個別刑項;刑項數不是判決份數或人數。判處有期徒刑也不表示一定入監服刑,緩刑或易科情形須另外看。
刑期按本罪名可單獨歸屬的刑項計算;不把合併執行刑或其他罪名複製進來。同案不同被告各計一筆,同一被告部分有罪、部分無罪不重複當成兩人。
不會。本頁主要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所定,乘人不及抗拒的親吻、擁抱或觸摸身體隱私處等刑事案件。言語騷擾、職場調查、行政裁罰與民事賠償是不同程序,不能拿這裡的有罪比例代表所有性騷擾申訴。行為是否涉及違反意願的強制猥褻,也須另行判斷。
先辨認事件發生場所、關係與行為,再確認各程序的提出對象及期限。刑事第25條須告訴乃論,行政申訴不能直接當成已完成刑事告訴。應保存事件時間表、證人、訊息與申訴文件,避免只保留裁切後的截圖;若需同時處理工作安全或求償,應把這些目標明確分開。
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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