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沒有造成重傷死亡,通常怎麼判?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尿液或血液所含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或其代謝物達行政院公告之品項及濃度值以上。
四、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第2項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第3項曾犯本條或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經緩起訴處分確定,於十年內再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有罪判決比例
99.3%有罪122,991/123,837 筆同類裁判結果紀錄有期徒刑中位數
3個月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122,159 個可歸屬刑項併科罰金中位數
20,000 元另加罰金的刑項38,795 個可歸屬刑項- 記載緩刑3.5%4,281/122,162 筆刑項
- 記載得易科罰金94.8%115,849/122,162 筆刑項
查看完整數據 ↓沒有撞到人,酒駕就只有行政罰單嗎?
行政處罰與刑事公共危險責任不同;有無事故不是唯一判斷。要核對檢測、駕駛事實及適用規定,不將罰單與法院罰金混算。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資料範圍
刑期、罰金及緩刑只含本情境基本可歸屬刑;道交加重、酒駕特別再犯、歷史業務過失及不能歸屬基本組者不包含。法院結果另計,複合刑不拆給單罪。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法院對本罪的裁判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123,837 筆同類裁判結果紀錄
- 有罪
- 122,99199.3%
- 無罪
- 1590.1%
- 不受理
- 6700.5%
- 免訴
- 170%
- 同一人有不同裁判結果
- 00%
有值項目因比例較小,四捨五入顯示為 0%;請以旁邊件數判讀。
可歸屬的個別刑罰
本圖有效樣本 122,162 個刑項
- 有期徒刑
- 122,159100%
- 拘役
- 30%
- 單獨罰金
- 00%
- 無期徒刑
- 00%
- 死刑
- 00%
有值項目因比例較小,四捨五入顯示為 0%;請以旁邊件數判讀。
刑項不是人數;不含定應執行總刑,不能把多罪刑期相加當作個案刑期。
有期徒刑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122,159 個可歸屬刑項
中位數 3個月;中間一半 2個月–4個月。
- 6 個月以下
- 116,23595.2%
-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 5,7094.7%
- 超過 1 年至 3 年
- 2140.2%
- 超過 3 年至 5 年
- 10%
-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 00%
- 10 年以上
- 00%
有值項目因比例較小,四捨五入顯示為 0%;請以旁邊件數判讀。
拘役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3 個可歸屬刑項
中位數 40 日;中間一半 35–40 日。
- 20 日以下
- 00%
- 21–40 日
- 3100%
- 超過 40 日
- 00%
併科罰金分布
本圖有效樣本 38,795 個可歸屬刑項
中位數 20,000 元;中間一半 10,000–30,000 元。
- 1 萬元以下
- 15,56940.1%
- 超過 1 萬至 10 萬元
- 22,84958.9%
- 超過 10 萬、未滿 300 萬元
- 3741%
- 300 萬元以上
- 30%
有值項目因比例較小,四捨五入顯示為 0%;請以旁邊件數判讀。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本罪有期徒刑刑期
未滿0.50毫克/公升 · 14 筆本罪刑期
中位數
3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3個月 至 5個月
本組範圍:2個月 至 6個月
- 6 個月以下
- 14 筆
-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 0 筆
- 超過 1 年至 3 年
- 0 筆
- 超過 3 年至 5 年
- 0 筆
-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 0 筆
- 10 年以上
- 0 筆
只計本罪可辨識的刑罰;其他罪、定應執行刑、沒收與賠償不包含。
有效樣本:14 個刑項
本罪併科罰金
未滿0.50毫克/公升 · 14 筆本罪刑期
中位數
20,0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10,000 元 至 30,000 元
本組範圍:10,000 元 至 30,000 元
- 1 萬元以下
- 2 筆
- 超過 1 萬至 10 萬元
- 3 筆
- 超過 10 萬、未滿 300 萬元
- 0 筆
- 300 萬元以上
- 0 筆
只計本罪可辨識的刑罰;其他罪、定應執行刑、沒收與賠償不包含。
有效樣本:5 個刑項
普通酒駕的本罪徒刑區間
未滿0.50毫克/公升 · 14 筆本罪刑期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 3個月以下
- 8 筆
- 逾3至6個月
- 6 筆
- 逾6個月至1年
- 0 筆
- 逾1年
- 0 筆
有效樣本:14 筆本罪刑期
本罪有期徒刑刑期
0.50毫克/公升以上 · 17 筆本罪刑期
中位數
4個月中間一半落在 3個月 至 5個月
本組範圍:2個月 至 8個月
- 6 個月以下
- 16 筆
-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 1 筆
- 超過 1 年至 3 年
- 0 筆
- 超過 3 年至 5 年
- 0 筆
-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 0 筆
- 10 年以上
- 0 筆
只計本罪可辨識的刑罰;其他罪、定應執行刑、沒收與賠償不包含。
有效樣本:17 個刑項
本罪併科罰金
0.50毫克/公升以上 · 17 筆本罪刑期
中位數
30,0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25,000 元 至 30,000 元
本組範圍:20,000 元 至 30,000 元
- 1 萬元以下
- 0 筆
- 超過 1 萬至 10 萬元
- 3 筆
- 超過 10 萬、未滿 300 萬元
- 0 筆
- 300 萬元以上
- 0 筆
只計本罪可辨識的刑罰;其他罪、定應執行刑、沒收與賠償不包含。
有效樣本:3 個刑項
普通酒駕的本罪徒刑區間
0.50毫克/公升以上 · 17 筆本罪刑期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 3個月以下
- 8 筆
- 逾3至6個月
- 8 筆
- 逾6個月至1年
- 1 筆
- 逾1年
- 0 筆
有效樣本:17 筆本罪刑期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只採保存判讀中明載數值與毫克/公升單位的本次呼氣酒精濃度,不換算血液濃度、不以「達門檻」代填數值。0.50是本圖的分組界線,不是法定量刑級距。結果只列同一被告本次普通酒駕的徒刑,併科罰金不換算刑期,其他罪、前案及總執行刑不包含;前科、事故與其他情況仍可能不同,不能由此推論酒測值造成多少刑期。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 司法院公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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