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全部判決資料 / 竊盜侵占 / 普通侵占既遂判刑

普通侵占既遂通常怎麼判?

普通侵占既遂通常怎麼判?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中華民國刑法 第335條 ↗

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第2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有罪判決比例

88.3%有罪3,540/4,008 筆裁判結果

有期徒刑中位數

3個月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2,432 個刑項

拘役中位數

40.00 日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期間1,246 個刑項

單獨罰金中位數

6,000 元一半此類刑項不超過這個金額81 個刑項
查看完整數據 ↓

東西原本交給我,沒有拿走也會有刑責嗎?

原有持有原因與後續據為己有的行為不同。保管、借用或其他交付關係須完整核對,不只看物品是否由自己搬走。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罪有期徒刑刑期

本圖有效樣本 2,432 個刑項

中位數 3個月

中間一半:3個月–5個月

6 個月以下
2,11186.8%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2138.8%
超過 1 年至 3 年
994.1%
超過 3 年至 5 年
80.3%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10.0%
10 年以上
00.0%

有值項目因比例較小,四捨五入顯示為 0%;請以旁邊件數判讀。

本罪拘役天數

本圖有效樣本 1,246 個刑項

中位數 40.00 日

中間一半:20.00–50.00 日

20 日以下
32225.8%
21–40 日
51441.3%
超過 40 日
41032.9%

本罪單獨罰金

本圖有效樣本 81 個刑項

中位數 6,000 元

中間一半:3,000–10,000 元

1 萬元以下
7086.4%
超過 1 萬至 10 萬元
1113.6%
超過 10 萬、未滿 300 萬元
00.0%
300 萬元以上
00.0%

已宣告的緩刑期間

本圖有效樣本 474 筆裁判結果

中位數 24.00 個月

中間一半:24.00–36.00 個月

6 個月以下
00.0%
超過 6 個月至 1 年
00.0%
超過 1 年至 3 年
40485.2%
超過 3 年至 5 年
7014.8%
超過 5 年、未滿 10 年
00.0%
10 年以上
00.0%

法院對本罪的裁判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4,008 筆裁判結果

無罪
3468.6%
免訴
110.3%
有罪
3,54088.3%
不受理
1112.8%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本件第一審案號字別分為通常訴訟與簡易判決分案;「易」仍屬通常訴訟,案號不能判斷是否採簡式審判。僅比較原已整理且可歸屬本情境的刑項;上訴、更審及未對應字別不包含。簡易判決本身有法定適用條件,各組案件組成不同,不能用來推論改走某程序就會減刑,也不是有罪率比較。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這組只比較同一類、可歸屬的個別刑項;刑項數不是判決份數或人數。判處有期徒刑也不表示一定入監服刑,緩刑或易科情形須另外看。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了解資料範圍、缺漏與閱讀限制 →

財物如何取得、誰保管,為什麼要說清楚?

核對所有、交付與保管關係,以及取走、處分或毀損過程。是否原本合法持有、是否獲同意與後來如何使用,是不同爭點。

列品項、數量、價值依據與返還情形,保留契約、收據、影像或往來。不只用總價推定罪名,也不把同批財物在不同文件的數字重複計入;若對權利歸屬有爭議,應提出相應資料說明。

返還或賠償後,案件是不是就沒有了?

返還賠償可說明損害處理與犯後情況,但是否影響追訴刑罰,要看罪名與程序。核對對象、物品狀況與金額,保留收受與約定。

物品損壞、遺失或涉及多人權利時,原物返還與金錢賠償也不同。不把願意賠償當成已履行,更不把民事和解理解成刑事責任必然消失;相關文件仍要依實際程序與適用規定確認。

物品價格,就是罰金或沒收金額嗎?

物品價值、犯罪所得、法院罰金與返還賠償不同。價格可以是案件資料,但不能直接換成固定刑期或同額罰款。

第一次涉案,就一定能易科罰金嗎?

前案、適用罪名、宣告刑與執行條件都須核對。沒有前科不等於必然免入監,網站比例也不能代替個案處遇。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把問題說清楚,讓下一步更有方向

看過相似案例,
再談你的具體情況。

哪些事實可能影響結果?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把最在意的問題與目前進度告訴我們,一起釐清可行的處理方向。

和張哲豪律師討論

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物品來源、持有及取得經過
  • 價值、歸還與賠償紀錄
  • 裁判罪名、刑度及沒收項目

延伸問答

這個情境,你還想了解什麼?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留下你的問題

暱稱與留言經審核後公開。請勿填寫姓名、電話、地址、案號或他人個資;需要討論個別文件,請私下聯繫律師。留言不代表接受委任,若有期限請直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