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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漏水要求賣方賠修復費,通常判多少?

買房漏水要求賣方賠修復費,通常判多少?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民法 第227條 ↗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第2項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民法 第360條 ↗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49.8%全部或部分獲支持158/317 筆同類請求

房屋瑕疵修復判賠金額

3,149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294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

房屋修理估價,就是法院會判的金額嗎?

要先對照買賣約定、瑕疵發現時間與修復必要性;檢測、估價及實際支出用途不同。判准總額不是每項報價都照單全收。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294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3,149 元

中間一半:0–279,068 元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14649.7%
1–100,000 元
268.8%
100,001–1,000,000 元
10234.7%
超過 1,000,000 元
206.8%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317 筆同類請求

全部遭駁回
14646.1%
程序終結
20.6%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15849.8%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113.5%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本件案號字別區分通常、簡易及小額程序;程序曾經轉換時,以本件案號為準。全部或部分獲支持均計入支持。案號無法分類、結果不明、程序終結,及有效結果少於30筆的組別不納入比較。程序與爭議金額、案件類型有關,數字差異不代表改用某種程序就會提高勝訴機會。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不同請求;這裡只按本情境的同類請求或救濟分別計數,不是所有訴訟案件的件數。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驗屋或交屋發現問題,怎麼留下有用證據?

把瑕疵位置、發現時間、影響用途與賣方回覆逐項整理,配合照片、驗屋與契約附件。廣告、圖說、交屋文件與現況各有不同線索,應保存完整版本。

修復前留下原狀與必要檢測;急迫安全問題則先處理安全並保存支出。只拍局部照片,往往不足以說明問題範圍、原因或是否原本存在,也不容易核對修復費用。

修繕、減價、賠償或退款,如何選擇?

先說清楚想把房屋修到可使用、保留房屋但調整價金,或退出交易。不同請求需要的事實、通知與法律依據不同,不能把所有金額直接相加。

對方提出修繕時,核對範圍、時間與未完成的處理,再看另有何種已發生損失。簽驗收或和解文件前,也應確認有無放棄尚未釐清的權利,不宜只因眼前願意修補就忽略其他條款。

退款、減價、修復賠償,怎麼選頁面?

退款處理交易解除,減價是保留交易調整價款,修復賠償則要核對損害。先說明想保留或退出交易,再比較同類結果。

已修過或已收一筆款,統計怎麼看?

列出補修、折讓、保險及其他已收款的用途與範圍。法院淨判准額不能反推出全部原始損失,也不是每人實領。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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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約品質與交付期限
  • 發現、通知、修復與交屋時序
  • 分項估價及已收退費或折讓

延伸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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