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490條 ↗
第1項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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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2項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第1項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1項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第2項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
第1項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
第1項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工作完成時給付之。
第2項工作係分部交付,而報酬係就各部分定之者,應於每部分交付時,給付該部分之報酬。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67.4%全部或部分獲支持122/181 筆同類請求裝潢尾款判付金額
78,00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157 筆金額紀錄先核對原約範圍、付款節點、施作及驗收紀錄。原約尾款與臨時追加工程分開,不能只用已花的成本取代約定報酬。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通常程序 · 66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271,710 元中間一半落在 0 元 至 646,601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19,382,712 元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54 筆金額紀錄
通常程序 · 66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66 筆同類請求
簡易程序 · 79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115,9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0 元 至 211,401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897,376 元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69 筆金額紀錄
簡易程序 · 79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79 筆同類請求
小額程序 · 36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17,950 元中間一半落在 0 元 至 54,513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96,600 元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34 筆金額紀錄
小額程序 · 36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36 筆同類請求
依本件案號字別區分通常、簡易及小額程序;程序曾經轉換時,以本件案號為準。全部或部分獲支持均計入支持。案號無法分類、結果不明、程序終結,及有效結果少於30筆的組別不納入比較。程序與爭議金額、案件類型有關,數字差異不代表改用某種程序就會提高勝訴機會。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不同請求;這裡只按本情境的同類請求或救濟分別計數,不是所有訴訟案件的件數。
把原契約、報價、圖說、追加指示與完成項目對在一起,分列價額與已付款。原本包含與後來新增的工作,不能只憑最後請款單區分。
追加透過通訊軟體確認時,保留前後對話與提出者身分,核對是否有權同意。數量、單價、完成程度與付款條件各可能有爭議,應拆開整理,不只比較總額,也不把單方報價當成雙方合意。
先請對方具體列瑕疵位置、內容與影響款項,再核對驗收、修補通知與施工紀錄。全部拒付與特定項目扣款,涉及的爭點不相同。
願意修補或協商時,把進場條件、範圍、期限與款項安排寫清楚。不只留下「之後處理」的對話,也不把某項瑕疵估價當成整份工程都沒價值;未爭執項目與爭議項目應分別核對。
先各列請款與瑕疵明細,再核對是否抵銷及同一項費用有無重複。網站各頁依請求分開,不把尾款、追加款和修復費合算行情。
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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