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全部判決資料 / 房地產糾紛 / 預售屋交屋瑕疵賠償
跳到統計內容

預售屋交屋有瑕疵,通常判賠多少?

預售屋交屋有瑕疵,通常判賠多少?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民法 第227條 ↗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第2項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民法 第360條 ↗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46.3%全部或部分獲支持31/67 筆同類請求

交屋瑕疵判賠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57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

驗屋缺失表中的每一項都能要求賠錢嗎?

應把契約品質、實際缺失、通知補正與修復費用逐項連起來。交屋瑕疵與延遲交屋是不同損害,不宜混成一筆折扣。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57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0 元

中間一半:0–387,251 元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3052.6%
1–100,000 元
58.8%
100,001–1,000,000 元
1729.8%
超過 1,000,000 元
58.8%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67 筆同類請求

全部遭駁回
3044.8%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3146.3%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69.0%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驗屋或交屋發現問題,怎麼留下有用證據?

把瑕疵位置、發現時間、影響用途與賣方回覆逐項整理,配合照片、驗屋與契約附件。廣告、圖說、交屋文件與現況各有不同線索,應保存完整版本。

修復前留下原狀與必要檢測;急迫安全問題則先處理安全並保存支出。只拍局部照片,往往不足以說明問題範圍、原因或是否原本存在,也不容易核對修復費用。

修繕、減價、賠償或退款,如何選擇?

先說清楚想把房屋修到可使用、保留房屋但調整價金,或退出交易。不同請求需要的事實、通知與法律依據不同,不能把所有金額直接相加。

對方提出修繕時,核對範圍、時間與未完成的處理,再看另有何種已發生損失。簽驗收或和解文件前,也應確認有無放棄尚未釐清的權利,不宜只因眼前願意修補就忽略其他條款。

退款、減價、修復賠償,怎麼選頁面?

退款處理交易解除,減價是保留交易調整價款,修復賠償則要核對損害。先說明想保留或退出交易,再比較同類結果。

已修過或已收一筆款,統計怎麼看?

列出補修、折讓、保險及其他已收款的用途與範圍。法院淨判准額不能反推出全部原始損失,也不是每人實領。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把問題說清楚,讓下一步更有方向

看過相似案例,
再談你的具體情況。

哪些事實可能影響結果?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把最在意的問題與目前進度告訴我們,一起釐清可行的處理方向。

和張哲豪律師討論

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契約品質與交付期限
  • 發現、通知、修復與交屋時序
  • 分項估價及已收退費或折讓

延伸問答

這個情境,你還想了解什麼?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留下你的問題

暱稱與留言經審核後公開。請勿填寫姓名、電話、地址、案號或他人個資;需要討論個別文件,請私下聯繫律師。留言不代表接受委任,若有期限請直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