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227條 ↗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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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第2項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第1項因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為不完全給付者,債權人得依關於給付遲延或給付不能之規定行使其權利。
第2項因不完全給付而生前項以外之損害者,債權人並得請求賠償。
買賣之物,缺少出賣人所保證之品質者,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請求不履行之損害賠償;出賣人故意不告知物之瑕疵者亦同。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46.3%全部或部分獲支持31/67 筆同類請求交屋瑕疵判賠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57 筆金額紀錄應把契約品質、實際缺失、通知補正與修復費用逐項連起來。交屋瑕疵與延遲交屋是不同損害,不宜混成一筆折扣。
把瑕疵位置、發現時間、影響用途與賣方回覆逐項整理,配合照片、驗屋與契約附件。廣告、圖說、交屋文件與現況各有不同線索,應保存完整版本。
修復前留下原狀與必要檢測;急迫安全問題則先處理安全並保存支出。只拍局部照片,往往不足以說明問題範圍、原因或是否原本存在,也不容易核對修復費用。
先說清楚想把房屋修到可使用、保留房屋但調整價金,或退出交易。不同請求需要的事實、通知與法律依據不同,不能把所有金額直接相加。
對方提出修繕時,核對範圍、時間與未完成的處理,再看另有何種已發生損失。簽驗收或和解文件前,也應確認有無放棄尚未釐清的權利,不宜只因眼前願意修補就忽略其他條款。
退款處理交易解除,減價是保留交易調整價款,修復賠償則要核對損害。先說明想保留或退出交易,再比較同類結果。
列出補修、折讓、保險及其他已收款的用途與範圍。法院淨判准額不能反推出全部原始損失,也不是每人實領。
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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