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災失能補償爭議,通常判多少?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予失能補償。失能補償標準,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孫子女。
(五)兄弟姐妹。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25.8%全部或部分獲支持32/124 筆同類請求職災失能補償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71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保險認定失能,就等於雇主補償額確定?
失能給付與雇主補償的制度、基礎及扣抵要分開核對。這一頁是補償請求,不是個人的失能鑑定或退休收入預測。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71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0 元
中間一半:0–61,170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5171.8%
- 1–100,000 元
- 68.5%
- 100,001–1,000,000 元
- 1014.1%
- 超過 1,000,000 元
- 45.6%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124 筆同類請求
- 全部遭駁回
- 5141.1%
- 獲支持(全部或部分)
- 3225.8%
-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 4133.1%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本項請求判准金額
未滿100萬元 · 1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108,9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108,900 元 至 108,900 元
本組範圍:108,900 元 至 108,900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0 筆
- 1–100,000 元
- 0 筆
- 100,001–1,000,000 元
- 1 筆
- 超過 1,000,000 元
- 0 筆
僅列這組且能歸屬本項請求的金額;保留明確全駁回的0元,金額未明時不列為零。
有效樣本:1 筆金額紀錄
獲准給付的金額
未滿100萬元 · 1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108,900 元中間一半落在 108,900 元 至 108,900 元
本組範圍:108,900 元 至 108,900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0 筆
- 1–100,000 元
- 0 筆
- 100,001–1,000,000 元
- 1 筆
- 超過 1,000,000 元
- 0 筆
只列正額判准金額,不代表款項已實際收回。
有效樣本:1 筆金額紀錄
職災失能補償的獲判金額區間
未滿100萬元 · 1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 本項未獲判金額
- 0 筆
- 獲判50萬元以下
- 1 筆
- 獲判逾50萬元
- 0 筆
有效樣本:1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判准金額
100萬元以上 · 2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467,152 元中間一半落在 233,576 元 至 700,728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934,304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1 筆
- 1–100,000 元
- 0 筆
- 100,001–1,000,000 元
- 1 筆
- 超過 1,000,000 元
- 0 筆
僅列這組且能歸屬本項請求的金額;保留明確全駁回的0元,金額未明時不列為零。
有效樣本:2 筆金額紀錄
獲准給付的金額
100萬元以上 · 2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934,304 元中間一半落在 934,304 元 至 934,304 元
本組範圍:934,304 元 至 934,304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0 筆
- 1–100,000 元
- 0 筆
- 100,001–1,000,000 元
- 1 筆
- 超過 1,000,000 元
- 0 筆
只列正額判准金額,不代表款項已實際收回。
有效樣本:1 筆金額紀錄
職災失能補償的獲判金額區間
100萬元以上 · 2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樣本較少,請勿推論一般案件的結果。
- 本項未獲判金額
- 1 筆
- 獲判50萬元以下
- 0 筆
- 獲判逾50萬元
- 1 筆
有效樣本:2 筆同類請求結果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只按本次法定失能補償的明確請求金額分組;不混用侵權損害、未投保損失、醫療或休養工資。法院否認僱傭或職災的當前請求仍保留,不能先刪去敗訴。未分配的共同抵充不能當作本項淨判額;100萬元只是顯示分組界線。 只列這批筆數,不推算一般案件的勝率或個案結果。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 司法院公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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