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全部判決資料 / 職場糾紛 / 職災失能損害賠償
跳到統計內容

職災造成持續失能,法院通常判賠多少?

職災造成持續失能,法院通常判賠多少?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民法 第184條 ↗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民法 第483-1條 ↗

受僱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51.9%全部或部分獲支持81/156 筆同類請求

職災失能判賠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102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

失能百分比能直接乘到退休年齡嗎?

持續工作能力損失、照顧需求與保險失能制度不一定同口徑。要核對工作、期間及各項依據,不把一個百分比當作全部計算。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102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0 元

中間一半:0–337,760 元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5957.8%
1–100,000 元
76.9%
100,001–1,000,000 元
2221.6%
超過 1,000,000 元
1413.7%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156 筆同類請求

全部遭駁回
5736.5%
獲支持(全部或部分)
8151.9%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1811.5%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以同一裁判內屬於本頁、可明確配對的當前經濟請求群計數;保存判讀明列同類獨立請求合計者使用該合計,不代表每位原告金額,也不按共同被告倍增。先按本項請求額分組,再顯示本項實際獲判金額;其他請求、未拆分抵充、利息與擔保不包含。只列筆數,不推算一般案件勝率或個案獲判額。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職災補償與損害賠償,可以直接相加嗎?

分列事故、工作關聯、醫療與收入損失,再核對雇主給付、保險與其他款項。補償與賠償依據與範圍不同,既有給付是否影響請求,必須逐項確認。

保留診斷、通報、薪資與收款資料,標清原因。不要把全部入帳當成同一筆補償,也不把不同制度金額重複當成額外利益;尚未收到與已取得的款項,應清楚分開記錄。

仍在治療,工作與費用怎麼安排?

確認醫療需求、能否工作、休養多久與可否調整職務,保存醫療意見與雇主回覆。已發生費用與未來待評估部分分開,讓請求有明確範圍。

若公司提出離職或一次結清,一併看工作關係、給付項目及未來損害是否涵蓋。不因急需現金忽略條款,也不必等治療全結束才確認期限;先找出急迫事項,可避免錯過必要處理。

同一事件領過款,還要記錄嗎?

要。把保險、補償、和解與其他已收款的名目、期間及給付對象分列,再核對同範圍是否重複;不要只交一個淨餘額。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把問題說清楚,讓下一步更有方向

看過相似案例,
再談你的具體情況。

哪些事實可能影響結果?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把最在意的問題與目前進度告訴我們,一起釐清可行的處理方向。

和張哲豪律師討論

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事件時序及責任相關資料
  • 治療、工作影響或親屬請求範圍
  • 分項損失與保險補償已收款

延伸問答

這個情境,你還想了解什麼?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留下你的問題

暱稱與留言經審核後公開。請勿填寫姓名、電話、地址、案號或他人個資;需要討論個別文件,請私下聯繫律師。留言不代表接受委任,若有期限請直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