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配,法院判准多少?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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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第2項夫妻之一方對於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第3項法院為前項裁判時,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第4項第一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第5項第一項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54.9%全部或部分獲支持380/692 筆同類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判付金額
599,772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522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房子在對方名下,我就是拿房子的一半嗎?
本頁是剩餘財產差額請求,不是每項資產直接各分一半。要先辨別夫妻財產制度、取得時間、相關債務與可列入的範圍。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閱讀 2021年8月–2026年7月。其他請求請從情境側欄切換;各項請求分開統計。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522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599,772 元
中間一半:0–3,006,320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20439.1%
- 1–100,000 元
- 163.1%
- 100,001–1,000,000 元
- 6813.0%
- 超過 1,000,000 元
- 23444.8%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692 筆同類請求
- 全部遭駁回
- 20329.3%
-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 38054.9%
-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 10915.8%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本項判准金額
一般訴訟分案 · 368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776,784 元中間一半落在 0 元 至 2,469,780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94,755,599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104 筆
- 1–100,000 元
- 10 筆
- 100,001–1,000,000 元
- 46 筆
- 超過 1,000,000 元
- 135 筆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295 筆金額紀錄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結果
一般訴訟分案 · 368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 全部遭駁回
- 104 筆
-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 217 筆
-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 47 筆
有效樣本:368 筆同類請求
本項判准金額
重大訴訟分案 · 118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2,592,101 元中間一半落在 0 元 至 11,840,354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709,178,355 元
-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 32 筆
- 1–100,000 元
- 1 筆
- 100,001–1,000,000 元
- 5 筆
- 超過 1,000,000 元
- 48 筆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86 筆金額紀錄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結果
重大訴訟分案 · 118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 全部遭駁回
- 31 筆
-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 65 筆
-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 22 筆
有效樣本:118 筆同類請求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本件案號區分一般與重大訴訟分案,例如訴/重訴、勞訴/重勞訴、家繼訴/重家繼訴、家財訴/重家財訴。這是整件案件的分案類型,不是本項請求的精確金額,也不是法院認定情節嚴重。簡易、小額及其他無法對應字別不包含;結果不明或程序終結不納入支持比例。各組仍有其他案件差異,不能視為分案造成結果改變。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不同請求;這裡只按本情境的同類請求或救濟分別計數,不是所有訴訟案件的件數。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 司法院公開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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