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效力有爭議,通常怎麼判?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第1項董事會之決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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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董事會之決議,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應有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第2項董事對於會議之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時,應於當次董事會說明其自身利害關係之重要內容。
第3項董事之配偶、二親等內血親,或與董事具有控制從屬關係之公司,就前項會議之事項有利害關係者,視為董事就該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
第4項第一百七十八條、第一百八十條第二項之規定,於第一項之決議準用之。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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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董事會決議無效獲支持
33.9%全部或部分獲支持20/59 筆同類請求 查看完整數據 ↓董事會效力能套用股東會的成功率嗎?
董事會的權限、出席與決議制度不同。先確認決議機關、內容及程序,不把兩種組織的樣本合成一個公司爭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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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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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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