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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出資轉讓不獲承認,通常怎麼判?

有限公司出資轉讓不獲承認,通常怎麼判?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公司法 第111條 ↗

第1項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股東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第2項董事非得其他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不得以其出資之全部或一部,轉讓於他人。

第3項前二項轉讓,不同意之股東有優先受讓權;如不承受,視為同意轉讓,並同意修改章程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事項。

第4項法院依強制執行程序,將股東之出資轉讓於他人時,應通知公司及其他股東,於二十日內,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方式,指定受讓人;逾期未指定或指定之受讓人不依同一條件受讓時,視為同意轉讓,並同意修改章程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事項。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出資轉讓履行請求獲支持

47.4%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27/57 筆同類請求結果
查看完整數據 ↓

有限公司出資談好價錢,就移轉完成嗎?

先核對公司型態、同意與移轉安排及各方履行義務。付款、股東同意與相關變更事項須分開,不能只憑買賣談妥下結論。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57 筆同類請求結果

本項請求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2747.4%
本項實體請求被駁回
3052.6%
程序終結(未作實體判斷)
00%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出資、登記與股東權利,怎麼核對?

將出資來源、認股或受讓約定、名簿登記、分紅與決策紀錄一起看。有限公司出資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規則不同,先確認種類,再看權利取得與移轉。

主張借名或代持時,整理約定與後續行使權利情形。一張匯款單無法交代全部關係,付款用途與雙方意思仍要釐清;公司文件與當事人往來不一致時,也應列出差異。

股權買賣談妥後,如何確認交割完成?

將價款、文件、必要同意、名簿登記與其他條件列清單,註明各方時間。分期或附條件時,寫清楚對權利移轉的安排,不只記錄總價。

爭議時先釐清要求確認身分、履行移轉、返還價款或賠償。不同請求不一定帶來相同控制或經濟結果,不能以是否收到錢判斷全部交易狀態;已完成與待完成項目也應分別保留證明。

公司財產等於我的持股比例財產嗎?

不是。股權或出資是對公司的權利,不是直接共有每一項公司資產;本頁也不替公司估值或計算退出可拿回多少。

價款、股利和權利歸屬怎麼分?

把取得或移轉、價款付款及股利等另項請求分開。確認持有股份與命返還款項不同,不可把不同頁的支持比例相加。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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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公司型態及股權資料
  • 出資、移轉或代持約定
  • 交付價款、股份及相關變更紀錄

延伸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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