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全部判決資料 / 企業經營問題 / 著作權侵權賠償
跳到統計內容

著作被未經授權使用,通常判賠多少?

著作被未經授權使用,通常判賠多少?情境示意

先看法律怎麼規定

著作權法 第88條 ↗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或製版權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者,連帶負賠償責任。

第2項前項損害賠償,被害人得依下列規定擇一請求: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請求。但被害人不能證明其損害時,得以其行使權利依通常情形可得預期之利益,減除被侵害後行使同一權利所得利益之差額,為其所受損害。
二、請求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但侵害人不能證明其成本或必要費用時,以其侵害行為所得之全部收入,為其所得利益。

第3項依前項規定,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如損害行為屬故意且情節重大者,賠償額得增至新臺幣五百萬元。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本情境關鍵數字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40.4%全部或部分獲支持103/255 筆同類請求

著作權侵權判賠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231 筆金額紀錄
查看完整數據 ↓

網路圖片被轉貼,可以每張開固定賠償價?

先核對權利歸屬、授權、使用方式及可主張範圍。圖片數量與賠償不是單一固定價目,移除與金錢請求也要分開。

查看其他裁判期間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本項判准金額

本圖有效樣本 231 筆金額紀錄

中位數 0 元

中間一半:0–24,500 元

0 元(原請求全駁回)
14864.1%
1–100,000 元
5825.1%
100,001–1,000,000 元
219.1%
超過 1,000,000 元
41.7%

法院對本項請求的處理結果

本圖有效樣本 255 筆同類請求

全部遭駁回
14858.0%
全部或部分獲支持
10340.4%
無法確認裁判結果
41.6%
條件認定與資料範圍

依當事人本次主張的作品類型分組,不預設作品受保護或侵權成立。文字名稱與包裝設計共用賠償請求時歸合併組。相同損害的連帶給付只計一次;肖像權賠償、和解違約金、登報與禁止使用等其他請求不包含。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公開裁判來源示例

以下最多 10 份為本頁全部期間的來源示例,不是品質抽樣清單;變更期間不改變這份示例。連結可能因公開狀態變動而失效。

  1. 司法院公開裁判
  2. 司法院公開裁判
  3. 司法院公開裁判
  4. 司法院公開裁判
  5. 司法院公開裁判
  6. 司法院公開裁判
  7. 司法院公開裁判
  8. 司法院公開裁判
  9. 司法院公開裁判
  10. 司法院公開裁判
權利被侵害,先保存什麼?

保存內容、發布位置、日期、可見對象與往來,再整理權利來源及使用方式。著作、商標、秘密資訊、名譽與肖像範圍不同,不能只用「未經同意」作結論。

網路資料可能修改,應保留完整脈絡與可核對資訊。取證仍須合法,不要為證明侵害而散布敏感內容,反而擴大傷害;對方何時、如何使用,也應盡可能具體記錄。

除了賠償,還想停止使用或移除,怎麼說清楚?

把金錢與停止使用、移除或返還需求分列,說明各自內容與範圍。賠償金額、實際損失與對方獲利不是同一概念,應按主張提出資料。

協商時確認平台、版本、期限與後續使用安排。收款不代表內容全面移除,移除也不表示責任已解決;對外轉載或第三方保存的部分,也需區分哪些是對方實際能處理的範圍。

要求移除、停止使用和賠錢,是同一個結果嗎?

不是。這頁金額不能代表內容已刪除或侵害已停止;應另確認你提出哪些救濟及其範圍,不能把判賠當成完整處理進度。

證據應保留什麼,才不只剩一張截圖?

保存合法取得的原始連結、時間、完整內容及授權往來,分清權利與損害。不要為蒐證再次公開不必要個資或機密內容。

張哲豪律師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

把問題說清楚,讓下一步更有方向

看過相似案例,
再談你的具體情況。

哪些事實可能影響結果?手上的證據是否足夠?把最在意的問題與目前進度告訴我們,一起釐清可行的處理方向。

和張哲豪律師討論

準備好這些,更好判斷結果

  • 權利歸屬與授權範圍
  • 具體使用或揭露內容及時間
  • 損失依據與停止移除往來

延伸問答

這個情境,你還想了解什麼?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留下你的問題

暱稱與留言經審核後公開。請勿填寫姓名、電話、地址、案號或他人個資;需要討論個別文件,請私下聯繫律師。留言不代表接受委任,若有期限請直接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