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250條 ↗
第1項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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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項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第2項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第1項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第1項當事人得約定債務人於債務不履行時,應支付違約金。
第2項違約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視為因不履行而生損害之賠償總額。其約定如債務人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時,即須支付違約金者,債權人除得請求履行債務外,違約金視為因不於適當時期或不依適當方法履行債務所生損害之賠償總額。
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91.7%全部或部分獲支持4,873/5,313 筆同類請求違約金判付金額
0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545 筆金額紀錄約定違約金過高時,法院得減至相當數額;但不是固定打幾折,也不是看到大數字就一定減少。仍須核對條款與具體違約情形。
違約金依契約種類分開;不把不同契約的判准金額合成一個中位數。
列契約標的、交付里程碑、驗收、付款與已完成部分,對照訂單與實際履行。未付款、品質不符、遲延與解除後返還,不能只用「違約」概括。
有需求變更或追加時,確認誰提出、是否同意價金與期限。原約定與改動分開,才能判斷各方應完成什麼,以及爭議金額如何計算;單方提出的報價也不等於雙方已合意。
將已付款、未付價金、返還、損害與違約金分列,說明各自依據。不同款項可能互相影響,不能將全部名目直接加成最終可取得總額。
對方提出一次結清時,核對交付物、文件、資料與後續義務是否已安排。付款期限與未履行處理應明確,不把未付款承諾視為已解決結果;有附帶條件時,也需說清楚誰要在何時完成。
各組契約與金額表達不同,不能讓案例最多的一組代表全部。先用本頁契約類型分組看結果與酌減,不把不同組的樣本或比例加成一個新成功率。
不一定。範圍、期間或請求成立與否也可能造成差額;應另看「是否酌減」圖。判准比例不是可預期的折扣,酌減圖也不提供固定折數。
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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