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 第184條 ↗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展開本條完整原文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1項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第2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官方原文核對:2026-09-29;個案仍須核對行為時或事件發生時的適用版本。
核心資料 · 不限條件
法院支持這項金錢請求
64.6%全部或部分獲支持235/364 筆同類請求挪用公款判付金額
238,934 元可配對判准額中位數(含未判准的零元)273 筆金額紀錄公司求償須核對資金去向、損失與已返還範圍;刑事犯罪所得、帳上短缺與民事判准可能不同,不把它們互相替代。
目前顯示不限條件的整體結果。
所選條件目前沒有可顯示的結果;可重設條件查看整體資料。
超過 10 萬至 100 萬元 · 64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260,025 元中間一半落在 150,150 元 至 498,750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994,091 元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64 筆金額紀錄
超過 10 萬至 100 萬元 · 64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64 筆同類請求
超過 100 萬元 · 117 筆同類請求結果
中位數
1,299,450 元中間一半落在 0 元 至 4,814,645 元
本組範圍:0 元 至 83,327,576 元
可確認的本項淨結果;未明時不列為零,不包含其他請求。每月給付與一次性金額分開。
有效樣本:115 筆金額紀錄
超過 100 萬元 · 117 筆同類請求結果
僅列原始筆數;各組樣本數不同,不以筆數比較勝算。
有效樣本:117 筆同類請求
依本項原請求金額分組,不用判准金額倒推分組;同類請求群合計不等於每人的金額。結果及金額來自同筆請求;支持包含全部或部分支持,判准中位數含真實零元,並非實際收回款項。請求金額是案件條件,組間差異不表示提高請求就能獲判更多。
只比較判決明確記載這項條件的案件;未記載的部分不算成「沒有」。各組來自同一情境、同一裁判期間,但其他案件差異仍可能影響結果,不能將數字差距當作這項條件造成的效果。
裁判期間:2021-08-01 至 2026-07-31。各指標使用旁邊標示的有效樣本;未提供條件分布的圖表,套用後不顯示。
同一份判決可能包含不同請求;這裡只按本情境的同類請求或救濟分別計數,不是所有訴訟案件的件數。
把每筆損失對回收款、取款、指示或其他參與行為,區分直接行為人與特定參與的人。不同人的責任基礎可能不同,不能只因姓名出現在資料中就推定全部責任。
另列已返還、和解及其他取回款項,核對是否涉及同一損失。這樣才能看出真正尚未填補的範圍,避免對不同人的請求被誤算成好幾份獨立損失。
刑事判決提供事實與責任線索,但民事仍要看請求人、損失、責任範圍及已有給付。拿到可執行文件後,實際回收又涉及對方財產與後續程序。
若對方提出和解,除總額外也應討論付款時間、分期保障與未付款的處理。不要把紙上承諾與已收到的錢列為同一種成果;若多人共同負責,收款也應逐筆更新,避免重複追討。
需要。民事請求的權利人、金額與扣抵需另核對,不能以刑事有罪直接推定民事全額,也不能把沒收當成已賠給請求人。
逐筆列支出或損失、已返還與目前請求,把共同責任及重疊付款標清楚。多位被告並不表示同一損失可以收取多份。
張哲豪律師恪誠法律事務所延伸問答
把數字沒回答到的疑問留下來,讓同樣遇到這個問題的人也能參考。
留下你的問題